《鱼我所欲也》(鱼我所欲也表现了孟子的什么主张)
古诗词
2024-02-04
628
1. 《鱼我所欲也》,鱼我所欲也表现了孟子的什么主张?
《鱼我所欲也》选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:义重于生,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孟子说:“羞恶之心,义也。”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又说:“义,路也。……惟君子能由是路。”(《万章下》)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,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,这就是义;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。
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:鱼是我想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;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珍爱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。孟子把生命比作鱼,把义比作熊掌,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,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“舍生取义”的主张。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。
2. 鱼我所欲也讲的什么意思?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 一碗饭,一碗汤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不得到它就会饿死。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。这样,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,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以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以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;以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。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3. 鱼我所欲也中孟子是怎样论述自己的观点的?
舍生而取义的观点(通过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)。
本文用了比喻论证、对比论证和举例论证。比喻论证:本文一开头就用了比喻论证,把生和死的选择比喻为鱼和熊掌的选择。举例论证: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,嘑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; 对比论证: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,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。4. 文天祥传都有相同的的主题?
很高兴为您解答: 鱼我所欲也属于议论文(古代归类为散文),直接讲道理 文天祥传则是通过对文天祥生平的记叙表达主题 希望对您有帮助
5. 鱼我所欲也中的浩然正气的句子?
1.一身正气,踏实育人,公正廉洁,一生为师。2.一身正气两袖清风,一尘不染克己奉公。3.在贫困中,要有忠心志气;在危难中,要有信心勇气;在富贵中,要有舍财义气;在做人中,要有浩然正气。
4.正气歌宋代:文天祥天地有正气,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,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,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,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
6. 鱼我所欲也以第一人称扩写作文?
鱼我所欲也,孟子。 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 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(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)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(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)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,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。(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)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(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)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(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)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?(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)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?(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)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(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)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,有比死亡更厌恶的。(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)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。 (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)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会饿死。(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)没有礼貌的吆喝着给别人吃,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;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 (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)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。这样,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(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)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(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)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;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;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。(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)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。 7. 鱼我所欲也的论证思路是什么?
第一段分为四层
①“鱼,我所欲也”——“舍生而取义者也”运用设喻,将生命与利益比作“鱼”和“熊掌”,引出中心论点。
②”生亦我所欲”——“故患有所不辟也”从正面阐述,说人们把“义”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,所以不能苟且偷生,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。
③“如使人之所欲”——“所恶有甚于死者” 正反对比,进一步阐述“义”重于“生”的道理。
先从反面论述,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。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,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;接着用“由是”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,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,不避患;最后用“是故”两句得出结论,证明“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”,因而人能舍生取义。
④“非独贤者”——“贤者能勿丧耳” 运用递进论证法,前文已论证“义”字的存在,这里使主题升华,证明“义”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,而是人人皆具备,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。
第二段分为三层
①“一箪食”——“乞人不屑也” 从正面举例,以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为例,“呼尔”、“蹴尔”而与之,则“行道之人”与“乞人”也不屑接受,这就是“羞恶之心”。
②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——“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” 从反面举例,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,是失其羞恶之心,是为求“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”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,这样的做法,不过是见利忘义。
③“乡为身死而不受”——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 运用排比句,以“乡”与”今”对比,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、妻妾侍奉、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,就是丧失了“本心”。
第二段总结
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。作者将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与“万钟”作对比,按财富的数量来说,“万钟”自然是多的,但是“万钟”决定的是“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”,而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决定的却是生命,自然要比“万钟”更重要。然而,无论是“万钟”’,也无论是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,与“义”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。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,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“舍生取义”这一论点。
!对比的运用
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“义”重于“生”的道理,从反面假设推理,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,不避患。第二段举例论证,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,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,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,重申中心论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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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《鱼我所欲也》,鱼我所欲也表现了孟子的什么主张?
《鱼我所欲也》选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:义重于生,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孟子说:“羞恶之心,义也。”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又说:“义,路也。……惟君子能由是路。”(《万章下》)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,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,这就是义;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。
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:鱼是我想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;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珍爱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。孟子把生命比作鱼,把义比作熊掌,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,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“舍生取义”的主张。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。
2. 鱼我所欲也讲的什么意思?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 一碗饭,一碗汤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不得到它就会饿死。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。这样,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,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以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以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;以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。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3. 鱼我所欲也中孟子是怎样论述自己的观点的?
舍生而取义的观点(通过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)。
本文用了比喻论证、对比论证和举例论证。比喻论证:本文一开头就用了比喻论证,把生和死的选择比喻为鱼和熊掌的选择。举例论证: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,嘑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; 对比论证: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,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。4. 文天祥传都有相同的的主题?
很高兴为您解答: 鱼我所欲也属于议论文(古代归类为散文),直接讲道理 文天祥传则是通过对文天祥生平的记叙表达主题 希望对您有帮助
5. 鱼我所欲也中的浩然正气的句子?
1.一身正气,踏实育人,公正廉洁,一生为师。2.一身正气两袖清风,一尘不染克己奉公。3.在贫困中,要有忠心志气;在危难中,要有信心勇气;在富贵中,要有舍财义气;在做人中,要有浩然正气。
4.正气歌宋代:文天祥天地有正气,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,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,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,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
6. 鱼我所欲也以第一人称扩写作文?
鱼我所欲也,孟子。 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 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(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)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。(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)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,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。(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)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(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)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(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)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?(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)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?(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)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(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)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,有比死亡更厌恶的。(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)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。 (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)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会饿死。(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)没有礼貌的吆喝着给别人吃,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;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 (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)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。这样,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(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)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(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)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;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;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。(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)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。7. 鱼我所欲也的论证思路是什么?
第一段分为四层
①“鱼,我所欲也”——“舍生而取义者也”运用设喻,将生命与利益比作“鱼”和“熊掌”,引出中心论点。
②”生亦我所欲”——“故患有所不辟也”从正面阐述,说人们把“义”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,所以不能苟且偷生,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。
③“如使人之所欲”——“所恶有甚于死者” 正反对比,进一步阐述“义”重于“生”的道理。
先从反面论述,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。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,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;接着用“由是”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,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,不避患;最后用“是故”两句得出结论,证明“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”,因而人能舍生取义。
④“非独贤者”——“贤者能勿丧耳” 运用递进论证法,前文已论证“义”字的存在,这里使主题升华,证明“义”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,而是人人皆具备,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。
第二段分为三层
①“一箪食”——“乞人不屑也” 从正面举例,以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为例,“呼尔”、“蹴尔”而与之,则“行道之人”与“乞人”也不屑接受,这就是“羞恶之心”。
②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——“所识穷乏者得我与” 从反面举例,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,是失其羞恶之心,是为求“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”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,这样的做法,不过是见利忘义。
③“乡为身死而不受”——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 运用排比句,以“乡”与”今”对比,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、妻妾侍奉、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,就是丧失了“本心”。
第二段总结
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。作者将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与“万钟”作对比,按财富的数量来说,“万钟”自然是多的,但是“万钟”决定的是“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”,而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决定的却是生命,自然要比“万钟”更重要。然而,无论是“万钟”’,也无论是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,与“义”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。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,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“舍生取义”这一论点。
!对比的运用
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“义”重于“生”的道理,从反面假设推理,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,不避患。第二段举例论证,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,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,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,重申中心论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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